长江证券一营业部被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据北京证监局9月19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二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三是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北京证监局9月19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是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邸海艳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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